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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09111359

不吃不喝具買不起房子嗎?內政部營建署今天發布2018年第1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.08倍,比上一季略降。包含台南市、雲林縣、基隆市、嘉義市、嘉義縣、屏東縣等全台6個縣市房價達「可合理負擔」等級。台北市、新北市,房價仍高居全台之冠,房價負擔能力屬於「過低」等級。 房價所得比是衡量房價負擔能力的重要指標,是以「中位數住宅總價」除以「家戶年可支配所得中位數」而得,代表需花多少年的可支配所得,才能買到一戶中位數住宅總價;坊間常以「買房得不吃不喝多少年」來形容,當數值越高、表示房價負擔能力越低。 至於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中的貸款負擔率,可理解為每個月要負擔的房貸占家戶可支配月所得中位數的比重;比例越大者,表示其房價負擔能力越低,依照不同比例,分為可合理負擔、略低、偏低、過低4種不同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。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,除了澎湖縣及台東縣樣本不足,共有6個縣市達到「可合理負擔」等級,包含台南市、雲林縣、基隆市、嘉義市、嘉義縣、屏東縣。台南市為六都當中,唯一房價負擔能力屬「可合理負擔」。 今年第1季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倍、新北市則為12.75倍,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61.54%,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52.30%,都比上季些微增加。

內政部:全台6縣市可買得起房 雙北還是買不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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